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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大炮抗强拆”也难轰开合理补偿的大门,依法维权才是正道

整理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03-22 23:34   访问次数:59

    2013年12月24日,中国新闻网上一则题为“河南老人自制6门‘红衣大炮’抗强拆”的配图新闻引起广大网民的热议,图片上几尊“大炮”身披红衣,散布在被拆房屋的砖瓦堆上,大炮上用醒目的白色涂料写着“还我家园”“炮轰暴力”等标语,旁边还有几间砖盖的平房,远处依稀可见的是正在建设中的几栋高楼。原来,家住荥阳市索河办建材厂家属院的58岁老人周师傅,和家人一起将自己焊接的“大炮”模型摆放到家门口,用红布包起来,邻居们将其戏称为“红衣大炮”。老人自称受不了拆迁的人往家里扔砖和骚扰,自制六门“红衣大炮”,上面写满标语插着国旗,用来抵制强拆自家房屋。当地办事处则称无人强拆老人房屋,不知抗强拆说法从何而起。

  看到这则新闻中的图片,我们可能会先取笑这自制的大炮长的多么可笑,随后也许佩服老人家制出大炮的创新思维,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这事件背后隐藏着老人一家对当地政府暴力拆迁的极度反感和愤恨。厂房拆迁律师实地采访时发现,所谓“大炮”其实只是模型,不能真的发射炮弹。周师傅把“红衣大炮”推出来,目的就是来威慑一下那些想强拆他房子的人。可是,善良的周师傅啊,难道这“红衣大炮”真能阻止违法者强拆的步伐吗?又真的可以为自己讨回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吗?当然不会,当地的办事处口口声声说甚至都不知道您这大炮是为何而来。自从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补偿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明文禁止了政府主导的行政强拆,让人民法院这个中立的审判机关公平地依申请进行强拆,目的就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继而,很多地方政府有所收敛,转而变为“误拆”“偷拆”,但还有个别地方,在各种逼拆手段不灵光后仍然明目张胆地进行强拆,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然而,小小百姓怎能和强大的政府对抗,于是,他们便以死相逼,各种自残、自杀、血拼事件频频发生。老百姓之所以要抗争,无非是拆迁补偿不合理,而房子又是他们骨子里的“最大家当”,没了这家当便无法生存。所以为了这家当可以拼上身家性命,可是,连性命都没有了,要房子何用?要钱又何用?

  拆迁律师首席律师董国女律师说,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治观念更应当深入人心。在国家的法制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广大的农民同胞也应当转变思想了,不能还停留在传统的、较低级的层面上,很多农民当在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全然以一种“法盲”、“法愚”的形态表现于社会生活之中。事实上,应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凡事依照法律规定来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同时,也要学会积极主张自己的法律权利。作为被征收补偿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理应得到合理的安置和公平的补偿。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执法也必须依法办事,如果政府在内容甚至是程序上违法,就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政府强行拆除他人房屋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严重违反我国物权法。不管政府是出于招商引资还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目的,强拆是侵害住户利益的行为,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滥用职权的官员,也应当问责。如果政府都不能遵守相关法律而依法办事,必然侵害社会公平,侵害民众的利益。况且,一味地与民争利,导致的结果将非常可怕,不仅公民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甚至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强制拆迁的受害者。反过来,被拆迁的农民遇到强拆,不能只想着拼命,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唯一能够解决问题的也是效果最好的方法是理智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将问题置于法治的轨道上,才能够与政府站在同一层面上协商乃至解决。“红衣大炮”阻止不了强拆的步伐,也换不回应得的利益,只有威严的法律,能够让你赢得政府的尊重与重视,最终取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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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大炮抗强拆”也难轰开合理补偿的大门,依法维权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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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22 23:34


    2013年12月24日,中国新闻网上一则题为“河南老人自制6门‘红衣大炮’抗强拆”的配图新闻引起广大网民的热议,图片上几尊“大炮”身披红衣,散布在被拆房屋的砖瓦堆上,大炮上用醒目的白色涂料写着“还我家园”“炮轰暴力”等标语,旁边还有几间砖盖的平房,远处依稀可见的是正在建设中的几栋高楼。原来,家住荥阳市索河办建材厂家属院的58岁老人周师傅,和家人一起将自己焊接的“大炮”模型摆放到家门口,用红布包起来,邻居们将其戏称为“红衣大炮”。老人自称受不了拆迁的人往家里扔砖和骚扰,自制六门“红衣大炮”,上面写满标语插着国旗,用来抵制强拆自家房屋。当地办事处则称无人强拆老人房屋,不知抗强拆说法从何而起。

  看到这则新闻中的图片,我们可能会先取笑这自制的大炮长的多么可笑,随后也许佩服老人家制出大炮的创新思维,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这事件背后隐藏着老人一家对当地政府暴力拆迁的极度反感和愤恨。厂房拆迁律师实地采访时发现,所谓“大炮”其实只是模型,不能真的发射炮弹。周师傅把“红衣大炮”推出来,目的就是来威慑一下那些想强拆他房子的人。可是,善良的周师傅啊,难道这“红衣大炮”真能阻止违法者强拆的步伐吗?又真的可以为自己讨回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吗?当然不会,当地的办事处口口声声说甚至都不知道您这大炮是为何而来。自从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补偿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明文禁止了政府主导的行政强拆,让人民法院这个中立的审判机关公平地依申请进行强拆,目的就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继而,很多地方政府有所收敛,转而变为“误拆”“偷拆”,但还有个别地方,在各种逼拆手段不灵光后仍然明目张胆地进行强拆,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然而,小小百姓怎能和强大的政府对抗,于是,他们便以死相逼,各种自残、自杀、血拼事件频频发生。老百姓之所以要抗争,无非是拆迁补偿不合理,而房子又是他们骨子里的“最大家当”,没了这家当便无法生存。所以为了这家当可以拼上身家性命,可是,连性命都没有了,要房子何用?要钱又何用?

  拆迁律师首席律师董国女律师说,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治观念更应当深入人心。在国家的法制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广大的农民同胞也应当转变思想了,不能还停留在传统的、较低级的层面上,很多农民当在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全然以一种“法盲”、“法愚”的形态表现于社会生活之中。事实上,应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凡事依照法律规定来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同时,也要学会积极主张自己的法律权利。作为被征收补偿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理应得到合理的安置和公平的补偿。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执法也必须依法办事,如果政府在内容甚至是程序上违法,就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政府强行拆除他人房屋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严重违反我国物权法。不管政府是出于招商引资还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目的,强拆是侵害住户利益的行为,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滥用职权的官员,也应当问责。如果政府都不能遵守相关法律而依法办事,必然侵害社会公平,侵害民众的利益。况且,一味地与民争利,导致的结果将非常可怕,不仅公民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甚至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强制拆迁的受害者。反过来,被拆迁的农民遇到强拆,不能只想着拼命,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唯一能够解决问题的也是效果最好的方法是理智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将问题置于法治的轨道上,才能够与政府站在同一层面上协商乃至解决。“红衣大炮”阻止不了强拆的步伐,也换不回应得的利益,只有威严的法律,能够让你赢得政府的尊重与重视,最终取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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