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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缴税

整理编辑:企业拆迁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16 14:42   访问次数:154

  现如今,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很多企业会被要求进行拆迁,企业拆迁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会得到一定的补偿,但是很多人不清楚补偿收入是否要上交所得税,那么企业拆迁补偿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律师365的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企业拆迁补偿收入用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账务处理应当按照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方法处理
 
  二、拆迁补偿所得税计算方式
 
  拆迁补偿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2003-01-29)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搬迁而所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做出了规定。
 
  (一)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二)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内资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未明确规定,实践中比照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进行处理,具体要看各省、直辖市的规定。
 
  在网上查到部分地方有相关具体的规定。你需要查询当地地税的相关规定。
 
  至于会计处理:收到补偿: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根据当地要求要上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不上税)搬迁费用等,原资产报废,相对应在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中列支;或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拆迁对租赁的影响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有住房的补偿安置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
 
  1、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终止,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为:
 
  (1)不符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条件的,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符合“面积标准房屋”条件的,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是否有选择的权利?
 
  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方式,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
 
  哪些情形下,被拆迁对补偿安置方式没有选择的权利?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哪些情形下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政府作为土地储备、建设公用设施的项目以及拆迁后新建房屋性质不适合原地还房的,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所得税的内容就为您说到这里。企业拆迁补偿的收入是需要上交企业所得税的。因各种原因需要搬迁而所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还是要具体分析。另外,在拆迁后的地点重新建造的与之前房屋相同的商品房,同等状况下下,被拆迁人是可以优先购买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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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缴税

整理编辑:企业拆迁编辑 访问次数:154
发布时间:2017-05-16 14:42


  现如今,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很多企业会被要求进行拆迁,企业拆迁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会得到一定的补偿,但是很多人不清楚补偿收入是否要上交所得税,那么企业拆迁补偿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律师365的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企业拆迁补偿收入用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账务处理应当按照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方法处理
 
  二、拆迁补偿所得税计算方式
 
  拆迁补偿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2003-01-29)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搬迁而所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做出了规定。
 
  (一)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二)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内资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未明确规定,实践中比照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进行处理,具体要看各省、直辖市的规定。
 
  在网上查到部分地方有相关具体的规定。你需要查询当地地税的相关规定。
 
  至于会计处理:收到补偿: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根据当地要求要上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不上税)搬迁费用等,原资产报废,相对应在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中列支;或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拆迁对租赁的影响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有住房的补偿安置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
 
  1、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终止,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为:
 
  (1)不符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条件的,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符合“面积标准房屋”条件的,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是否有选择的权利?
 
  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方式,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
 
  哪些情形下,被拆迁对补偿安置方式没有选择的权利?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哪些情形下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政府作为土地储备、建设公用设施的项目以及拆迁后新建房屋性质不适合原地还房的,被拆迁人应服从异地还房或者选择货币补偿。
 
  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所得税的内容就为您说到这里。企业拆迁补偿的收入是需要上交企业所得税的。因各种原因需要搬迁而所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还是要具体分析。另外,在拆迁后的地点重新建造的与之前房屋相同的商品房,同等状况下下,被拆迁人是可以优先购买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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