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路永强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金牌律师

  • 知名企业拆迁律师首席律师路永强

    姓名:路永强

    手机号:4000083855

    介绍:路永强 律师,北京资深拆迁...

    查看详情>

联系我们

联系人:路律师

法律援助热线:4000083855

路永强律师直线:185000210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7层705

邮编:100022

江苏企业拆迁补偿赔偿标准律师咨询是怎样的

整理编辑:企业拆迁编辑    发布时间:2017-07-26 15:28   访问次数:121

  企业动迁是现代拆迁活动的一种分支,它不同于单纯的自然人拆迁户,企业动迁是它的办公楼动迁,但可能赔偿费用远高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多出来的部分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而自然人则不需要这样。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企业补偿费用的方案。

  一、补偿方面

  企业动迁补偿费用分四种,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二、具体补偿措施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上文已经将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介绍的十分清楚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部分补偿是基于各地行政立法取得合法效力的,其次企业这种特殊的主体获得的补偿扣除转移办公场所等费用以外的余款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再次企业应该积极按照地方政府推出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动迁,抱着拖延等想法最终会迎来强制拆迁的恶果,最后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可以使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谋取最大化利益。

上一篇:江西企业拆迁补偿赔偿标准律师咨询是什么

下一篇:安徽企业拆迁补偿赔偿标准律师咨询怎么样

备案号: 京ICP备18050431号

Copyright © 路永强律师网 all right resead 版权所有

江苏企业拆迁补偿赔偿标准律师咨询是怎样的

整理编辑:企业拆迁编辑 访问次数:121
发布时间:2017-07-26 15:28


  企业动迁是现代拆迁活动的一种分支,它不同于单纯的自然人拆迁户,企业动迁是它的办公楼动迁,但可能赔偿费用远高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多出来的部分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而自然人则不需要这样。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企业补偿费用的方案。

  一、补偿方面

  企业动迁补偿费用分四种,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二、具体补偿措施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上文已经将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介绍的十分清楚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部分补偿是基于各地行政立法取得合法效力的,其次企业这种特殊的主体获得的补偿扣除转移办公场所等费用以外的余款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再次企业应该积极按照地方政府推出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动迁,抱着拖延等想法最终会迎来强制拆迁的恶果,最后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可以使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谋取最大化利益。

案件咨询拨打电话:400-008-3855

Copyright © 路永强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7层705

路永强律师直线:18500021021

备案号: 京ICP备18050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