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路永强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金牌律师

  • 知名企业拆迁律师首席律师路永强

    姓名:路永强

    手机号:4000083855

    介绍:路永强 律师,北京资深拆迁...

    查看详情>

联系我们

联系人:路律师

法律援助热线:4000083855

路永强律师直线:185000210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邮编:100022

拆迁补偿多久发放到账,到账流程

整理编辑:企业拆迁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12 16:37   访问次数:54

拆迁补偿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才能支付拆迁补偿需要支付的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用地预审申请表、资金引入预算说明等  
第一,拆迁补偿多久到账?  
拆迁补偿费在45个工作日内支付拆迁补偿是指拆迁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转让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转让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转让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转让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转让房屋产权的,由于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房屋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路永强律师业务领域政企纠纷、行政补偿、企业拆迁、矿产压覆、行政协议、违法建筑、土地出让、BOT、PPT项目、招商引资、行政诉讼、股权纠纷、经济犯罪等。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转让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第二,拆迁补偿需要缴纳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书;  
3.项目立项文件及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计划,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文件;  
5.标明土地利用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要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上一篇: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下一篇:没有了

备案号: 京ICP备18050431号

Copyright © 路永强律师网 all right resead 版权所有

拆迁补偿多久发放到账,到账流程

整理编辑:企业拆迁编辑 访问次数:54
发布时间:2023-06-12 16:37


拆迁补偿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才能支付拆迁补偿需要支付的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用地预审申请表、资金引入预算说明等  
第一,拆迁补偿多久到账?  
拆迁补偿费在45个工作日内支付拆迁补偿是指拆迁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转让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转让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转让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转让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转让房屋产权的,由于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房屋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路永强律师业务领域政企纠纷、行政补偿、企业拆迁、矿产压覆、行政协议、违法建筑、土地出让、BOT、PPT项目、招商引资、行政诉讼、股权纠纷、经济犯罪等。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转让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第二,拆迁补偿需要缴纳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书;  
3.项目立项文件及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计划,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文件;  
5.标明土地利用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要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案件咨询拨打电话:400-008-3855

Copyright © 路永强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路永强律师直线:18500021021

备案号: 京ICP备18050431号